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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档案法规学习
作者:档案与校史馆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点击次数:


近日,我馆组织全馆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邀我校法学院行政法专家徐琳副教授来馆作辅导讲座,这是我馆今年以来开展的第四次集体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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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教授从法学角度重点讲解了新修档案法修订的背景、过程和修订的内容,着重探讨了该法与根本大法宪法、上位法以及同位法的关系,提出了一些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观点、思路和方法。刘思汉馆长指出,档案法修订始终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开放导向,突出政治定位,优化档案科学管理,完善档案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新修订的档案法从原来的6章27条扩展到8章53条,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为档案工作变革与转型、创新与发展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保障。希望大家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和贯彻新档案法作为馆里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提高依法收档、管档和用档的水平。

今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档案法有助于解决30多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体现了社会主义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顺利推进,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使大家深感作为一名档案人的使命崇高和责任重大。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的档案法律法规,扎实干好本职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加压奋进,把我校的档案与校史工作做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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