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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档案与校史馆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点击次数:

 

为加强档案库房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日常库房安全巡查制度,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消防设备检查记录,定期更换防虫防霉药剂。

三、档案库房应配备完善且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相应设备及装具。

四、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和非档案物品及私人物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等安全工作。

五、保持库房整齐、整洁、美观;档案柜架排列整齐,编排有序;库房、柜体等各种标识明确易懂;档案存放科学合理,查找方便。

六、未经允许,非本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档案工作人员陪同。

七、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下班前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杜绝安全隐患。

八、对接收入馆的档案要及时编目整理、上架入柜,做好入库登记。

九、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十、对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依照相关规定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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