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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档案馆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作者:档案与校史馆 时间:2001年12月31日 点击次数:

1.本馆计算机为档案管理专用,不对外开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非本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机房,更不得操作机器。

2.使用计算机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由管理人员负责处理。

3.凡输入数据、打印材料或安装程序等须经馆领导同意,统一安排。

4.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及安全管理工作。涉密计算机系统应做到专人、专用、专管,符合国家安全保密有关法规及学校有关制度。

5.严格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腐蚀物品,下班和人离时要关闭机器,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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