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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档案与校史馆 时间:2017年04月24日 点击次数:

各市州档案局,省直及中央驻湘各单位

家风的传承是与家训家规结合在一起的,家风的形成、传衍有赖于家训家规的传承与发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行档案部门“纪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职能,挖掘湖湘传统文化和良好家风,倡导主流价值,引领文明风尚,省档案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家训家规档案”是指家庭或者家族在家风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家训家规的各种文字、实体、声像等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家庭档案的重要内容,在家庭文化的传承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开展“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活动,通过家训家规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及传播,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社会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家训家规档案的内容及载体形式

(一)内容

本次征集的“家训家规档案”主要是指家族世代传承的或者经长辈口述、召开家庭会议研究等形式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的有关家训家规的各种记录,内容包括修身持家、教育子女、孝敬长辈、夫妻恩爱、助人为乐、和谐邻里等。

(二)载体形式

纸质类。即家训家规记录在家族族谱、图典、自传、书刊、报纸、对联等载体内。或通过长辈口述、召开家庭会议研究形成的文字记录。

实物类。即家训家规记录在牌匾、文章等载体上。

声像类。即家训家规通过声频、视频等载体进行记录。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在湘工作、生活的家庭及湘籍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家庭。

(二)征集时间:2017年4月10日——8月31日止。

(三)材料准备

1、填写《湖南“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表》;

2、结合家庭实际,附300-500字左右的家训家规来历及效果并予以阐述;

3、家庭照片(全家福、生活照、工作照)1张;

4、家庭族谱、图典等纸质档案应提供封面和相关内容扫描件各1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彩色、不低于300DPI,能完整显示家训家规档案的内容;

5、实物档案应对原物进行拍照,提供数码正面全照1张,能完整显示家训家规档案的载体和内容。照片要求清晰、彩色、不低于800万像素。记录在印章内的还需盖印并提供扫描件(扫描件要求同前);

6、声像档案要求声音清晰,能完整揭示家训家规档案的内容。音频档案为mp3格式,视频档案为MP4或AVI格式,要求清晰、稳定、无杂音。

上述材料以家庭为单位整理打包,格式为:***(姓名)家训家规档案。

四、报送方式

市州档案局在本地区开展征集工作,严格把关,筛选50例统一报送至省档案局指定邮箱。省直及中央驻湘各单位集中收集,由单位初评后直接报送至省档案局指定邮箱。打包格式为:湖南“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活动——***市州(或单位)。

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的好家训家规筛选出来,确定“优秀家训家规档案”名单及优秀组织单位并进行奖励

联系人:黄禹康0731-82217268

邮箱:hndaxjfg163。Com


附件:湖南”百姓家训家规档案”征集表



湖南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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